夜游锣鼓巷

晚上12点,北京鲜有能开门的店铺,印象中北方的商店都关得早。上周末在江湖看完演出回去的时候,才发现南锣鼓巷12点了依然不少人。不只是酒吧这类场所,很多小店小卖部也都开着。看来我们半夜出来太少了,于是买了瓶水,慢慢逛回去,感受一下半夜的锣鼓巷。

看起来客流最多的还是酒吧。就拿江湖酒吧为例,当晚演出的是蓝调,客人络绎不绝。至于是不是听音乐来的就说不准了,总之不断的有型男潮女进来,穿着时尚有品,听着听着会不自觉地扭动起身体,表现出很享受的样子。至于在这里的美女,个个看起来都很抢眼之余,似乎人人都会抽烟,情到深处时便会让旁边的男士帮忙把烟点起。我们和一个穿着寒酸的学生坐到最后,那位学生很认真的用自己的卡片机录着演出视频。我们都没什么话,也没点酒吧里至少几十元一份的酒水零食。

一出酒吧旁边就是中戏,这里老外很多,时不时就有女孩挽着老外从身边走过。我们还目不暇接的时候,后面响起喇叭声。是一位很年轻的美女,开着一辆很别致的敞蓬跑车,嫌我们挡着她把车停在中戏门口。胡同两边倒也有些不贵的烤串店,一些当地住的北京人,或在那打工的普通人坐着喝酒,吃串。连着两桌都有喝醉的,一个男,一个女,朋友在旁边说些“感情过去就过去了”的话。看来有钱的可以在酒吧里卖醉,没钱在路边也一样烂醉。反正在这种氛围下,似乎每个人感情不留神就会外泄。

从锣鼓巷回家的一路上,我们看到了:一家酒吧的黑人老外精彩演绎了带爵士味道的rap;一些外国游客高兴又害怕地尝着烤蝎子;许多北京青年开着车来这卖衣服饰品;一对对的年青男女搀扶着在路上等出租车。而一位身材高挑的外国MM,独自一人穿行在冷清的街道上,一个男子推着自行车追着她走了10分钟左右,其间不断拿出手机向这位外国MM兜售着什么。第一眼见他就能猜到他是干什么的了。

回到家附近,发现半夜安安静静,行人寥寥,顿时觉得不真实。北京的夜晚也很缤纷嘛,只是你我没钱而已。回家光膀子坐在电脑前面看看球赛,呐喊自high,才是真实境况。


(没拍照片,图片转自Gavi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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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新赛季

英超新赛季上周已经开始,算算我已经看英超十多年了。以前看球在乎输赢,但经过十多年后逐渐发现,输赢慢慢都不那么重要。把时间维度一拉长你就发现,不可能有球队年年夺冠,各自都有兴衰更替,喜欢的球队总会有让你失望的时候。如今已经把英超作为一个节日,或者一个老朋友。每当新赛季开始,周末便又多了一个盼头,多了一项消遣放松的方式,多值得高兴。而赛季结束时又会难免有点失落。有时晓禾还会问,都不是曼联的比赛,你怎么还看。这正好说明了,从最初的简单憎恨对手,到学会开始珍惜对手。网上看球评论的人总在互骂,他们也不想一下:那么多年的联赛,如果没几个能旗鼓相当的对手,是多么无聊的一件事情。联赛如此激烈有意思,真应该互相感激。当然骂战也是让比赛进程有意思的一件事,所以就都当笑话看了,从来不当真。

如果突然没有英超,对自己来说该是失去多大的一个乐趣啊。同时也觉得作为个曼联粉丝还不错,球员从我看球起到现在已经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曼联基本年年都能保持争冠的悬念,能把我们激情调动到最后。不会早早就作壁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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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鱼

中元节的晚上梦到了我家鱼缸里的孔雀鱼。

那是个迷宫样的小镇,整座镇就是一栋很大很高的楼,从楼的这边穿到那边就等于走穿了整个镇。这座楼高高低低,盘中错节,有自动扶梯从底部盘旋上去,但转一个弯,踏上另一个扶梯,却很有可能走回头路。扶梯只有台阶,并没有扶手,裸露在空中,到高处的时候,两边就是悬崖。我坐到一半的时候,往下看,发现有人手里捧着我的鱼缸在楼底,我对着下面喊,让她把我的鱼缸仍上来,可是我离地面已经有30层楼那么高,下面的人说鱼要是飞出来怎么办,我妈妈在旁边说没关系,这些鱼会变身。于是底下的人捞出一条鱼,大喊一声“变身”,那条鱼突然刷得像孔雀一样开了屏,然后拍着一身彩色的羽毛,往天空飞去,很快就飞得比我还高了,除了一身华丽的羽毛,中间部分还是一条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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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格森,签下他吧

前两周,曼联为斯科尔斯举办了告别赛。上半场第9分钟,斯科尔斯接到队友战术角球的传球后,在大禁区外以招牌的大力远射破门,造就了一场完美的告别赛。老特拉福德那一刻被他彻底点燃,队友们纷纷上前庆贺,爵爷脸上笑成了花。而数万球迷则高呼“弗格森,签下他吧”。

这球迷中不知道有多少英国足球流氓,或者如《猜火车》甚至最近英国暴动的小混混。怎么说话水平那么高?我第一眼在新闻看到这句话,泪点就被击中了。这仿佛就是经典电影里刻意编写的对白。他们没有喊“生姜头万岁,牛逼”这种屁话,而是喊“弗格森,签下他吧!”…这下时光一下被拉回十几年前,这时仿佛是生姜头在曼联的首演,而我还是个天天踢球,日无他事的初中生。

时间这把杀猪刀啊。

想起以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厂里的兄弟在楼下喊“阿X,下去踢球啦!”。唯有这句能和“弗格森,签下他吧”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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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KTV

前段日子贪便宜买了磁器口附近一家KTV的团购券,眼看快过期了,还剩6张,两个人于是在周日临时决定去逛磁器口顺便唱K。

大学和刚毕业那会经常约上朋友唱通宵,虽然我俩都不是麦霸,但都是那种一唱起来就挺有精神的,经常唱到下半夜别人都睡过去了,我俩还在那儿浅吟低唱。后来年岁渐长,通宵实在抗不住了,就偶尔约几个朋友去唱半天。和别人一起唱,会不太好意思点那些不太熟的歌,不熟的话总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但两个人自己唱就不一样了,可以大胆地点那些没尝试过的歌,放着原唱跟着学也没关系。还剩4张,打算月底之前再用一次,连唱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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