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我的预产期

今天是我的预产期,也是对爱的人说“我爱你”的日子,还是国际母乳宣传日,而我已经来到这个世界23天了,喝了整整23天的母乳。妈妈,爸爸,我要在今天对你们说“我爱你们”,从我诞生起,你们就没有睡过一天好觉了吧。我提前了23天来到这个世界,你们是不是有些措手不及。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听见了妈妈对我说让我在5月20或者21号努力自己出来,长到7斤。可我太想早日见到你们,也不想妈妈再多受苦,所以就自作主张先出来了。

不过爸爸妈妈你们看,我现在正好长到7斤了呢,我会好好喝奶,努力长大的。

睡了5个小时

昨晚实在太困了,十点多醒来后,爸爸陪我玩了半个小时,然后我就饿了,喝完neinei,又吐了好多奶,肚子还是不舒服,妈妈说是肠绞痛,不过每次都是使劲把粑粑拉出来就舒服啦。12点多换完尿片,整个人都舒畅了,很快我就睡着了,一睡就睡到了5点半,这还是我第一次睡那么长时间。爸爸妈妈也得以睡了个整觉。

拳击手套

来看我的新装备–拳击手套!我的手指甲这周长得飞快,不小心在自己的脸上划出了一条红印子,爸爸妈妈想给我剪指甲了,可医生在出院前特意叮嘱要等我满月了才能剪,大概是怕剪破我娇嫩的小手吧。于是妈妈就给我套上了这双蓝色的小手套,是不是很像拳击手呀:)

鱼诞生记:终点,起点

我大概对时间的概念向来免疫,所以不要问我到底爬了多久,我猜用你们的概念应该是很久很久,但对我来讲似乎只是一瞬。

突然之间,洞的前方变得明亮起来,两旁却渐渐逼仄,我甚至有些怀疑能不能爬得到那光明之处。身后传来轰隆隆的沉闷声响,我迟疑了一秒,那声音已经由远及近,追着我来了。来不及回头,一阵潮湿的风袭来,带着更深的寒意,水珠刚打在我头上,我的整个身体便被汹涌而来的巨浪吞没了,我只感觉自己像再一次沉入记忆深处的海底,却无力游动。
醒来,我发现自己浮在水面上,水还在缓缓往前流动,我却卡在两块洞壁之间。我几乎可以看到洞口了,但我却无力往前。我停下来,有些泄气,也可能是水的浮力让我回想起身为鱼的日子。险恶不再,只剩浮游的逍遥,我竟然有些怀念。此刻我只想美美的睡上一觉,我已经太累了,太累了。

“加油,就快出来了”。有个声音从远处传来,极细极轻的飘进我耳朵。我睁开眼,洞口的光照进我眼里,那是我的目的地吗?会是怎样一个地方,是不是不再有严寒和酷热,不再有被更强壮的动物吃掉的危险?我望着那光,心里升起极强烈的渴望。我突然想到如果我还残留着鱼的特征,那我的身体应该足够柔软可以通过窄道,只要我再用力一些,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我一定要去看看我的目的地。

我把头往窄道里探去,用尽全身力气往前挤,在一阵咔咔作响之后,我几乎是滑出了洞口。

强光让我睁不开眼,慢慢适应过后,我看到自己被一群毛茸茸的家伙围在中间,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也是毛茸茸的,原来我变成了一只猩猩。最大的猩猩从我身旁一堆燃尽的篝火中捡起一根木棍,指向天空,发出呼呼声,大家也都跟着发出呼呼声,像在欢迎我的到来。

第100期:待我回来,打扫百期青苔

100期,是100棵不同形态的树,是100片不同色彩的森林。09年开始做电台,到今天,终于100期了,这感觉就像是我头一回持之以恒做成了一件事,再一次证明,真正喜欢的事做起来便不会有所谓“坚持”的概念。如果说做一百期电台是修止的过程,而怀胎十月,则更像修观的过程。下个月,肚子里的小羊就要出生,是时候跟大家说再见,相信再见不会太遥远。待我回来,打扫百期青苔。

第099期:停留在1988的流浪歌手

这样一个歌手,很邋遢,总是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发型,手旁不是烟,就是啤酒,面相苍老怪异,他叫赵已然。然而他不被人熟识,到是他弟弟“赵牧阳”更有名气。论起牧阳和牧牛(这是一个土气的从童年就伴随赵已然的别名)的音乐,牧阳在我看来是摇滚界里迷失了的人,而老大,大家都这么叫赵已然,是一个一直在流浪的行徒。他选择了卑微颓废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面孔,他可以任由自己的形象邋遢落魄,但他从没有亵渎过音乐,他用他对音乐的恭敬和饱含人生况味的歌唱震撼了听者的心灵,并因此而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和生命的尊严。“我的骄傲是:我因为天性,没有去写垃圾,也没有去唱垃圾,并且一直与垃圾为敌。”

鱼诞生记:洞穴

掀开覆盖在身上的落叶,我再一次环顾四周,从林间投射下来的阳光变得稀疏,此时离巨兽离开似乎已经过去很久,我大概在极度惊吓过后,累得睡着了。也许今晚可以再在这里好好睡一觉。这样想着,眼睛却不由自主望向前方黑黝黝的洞口,也许到洞里去会更安全,但万一洞里有别的什么东西呢?毕竟刚刚躲过一劫,似乎证明外边的巨兽对我这样的微小存在毫不在意,当然也不知道入夜后待在这里又会有什么样的危险,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往洞里走走看,更隐蔽的地方似乎总是比敞开的地方更安全。

似乎我天生就属于黑暗。在黑暗的洞穴中爬行,我竟然可以“看”见周围的障碍,而不至于撞上。洞里有些潮湿,时不时有水珠从头顶滴下来,有时滴到我脸上,我伸出舌头一尝,有一股发霉的味道。黑暗中有极微小的虫爬过的痕迹,比我还要微小,要不是闪着荧光的足迹,我不会察觉到它们的存在。我于是顺着足迹往更黑暗的尽头走去。洞里阴冷的寒气掠过我的皮肤,浸入骨髓,把整个的我从外到内裹狭起来,我在这寒冷的襁褓里忘记了瑟缩。

荧光通向哪里,我也不知道。这一路对我来讲都是未知,从海里到陆地,从沙漠到绿洲,我只是拼命游着,爬着,向着冥冥中的所在。

第098期:他的声音如烟雾迷醉了我

在一个破旧、脏乱的街角,昏暗灯光下一家不起眼的小酒吧。一个头发凌乱、脸上如同树皮的黑衣中年男子早已醉眼朦胧。他站起身,摇摇晃晃走到一架钢琴旁,伸手拿起放在钢琴上的一瓶威士忌。音乐响起,一个沙哑、粗犷的声音从酒吧窗口交响着门外飘落的枯叶,就如同脚踩在上面发出的声响。

For Tom Waits .

当我们老去,爱是什么 —— 《爱》

我曾经以为,两个相爱的人如果最终不得不别离,不能在一起,那一定是爱得不够深。可是两个相爱一生的人,走到人生最后一程,总有一个会先行离开,别离只是迟早的事,当你眼睁睁看着爱的人被年老日衰被疾病撕扯得毫无尊严,你会怎么做?迈克尔.哈内克的电影《爱》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Anne和George是一对80多岁的老夫妻,他们都是体面的音乐教师,即便已经80多岁,言行举止仍然流露出优雅的气质。故事从这对老夫妻看过学生的一场音乐会回到家开始,只是普普通通日常的一天,两人吃早餐的时候,Anne突然停下来,愣愣地看着前方,George跟她讲话,用手在她面前晃动,又用毛巾擦她的脖子,Anne都没有丝毫反应。过了一会Anne恢复过来,却完全不记得刚才自己发生了什么。病魔就这样冷不丁地开始慢慢侵蚀这对老夫妻。

手术失败后,George开始了漫长的照顾Anne的日子,因为爱,George尊重Anne的决定,不去住院,一切的重担都自己扛下来,前半段故事还爱意融融,温暖而有些小幽默,这时的George可以说对Anne的恢复还抱有希望,但后半段,Anne的病情急转直下,几乎不能动弹,不能说话,每晚痛苦呻吟,影片的场景也逐渐冷峻,沉重却克制地让人心揪。病魔一点点吞噬掉Anne仅存的自尊,死亡离她越来越近,这位曾经美丽的钢琴老师,怎么也无法接受自己变成现在这副行将就木的样子,不想再苟延残喘的她拒绝进食,被George扇了一巴掌,这一掌打在Anne脸上,也打在George自己的心上。他似乎终于明白自己的耐心和满满爱意,既无法消解妻子身体的痛苦,也无法消释妻子内心的屈辱。于是他顺应了妻子无言的要求,最终选择用枕头闷死妻子,为她整理好妆容,身边铺满鲜花,让她体面地离开人世。

George杀妻的结局引起了不少非议。其实同样是枕头杀人,《飞越疯人院》里早有先例,酋长同样用枕头闷死了麦克,此时的麦克被强制接受了额叶切除手术,已如同行尸走肉,不再是原来的他,麦克要是有意识,大概也不会希望自己以这样的状态活下去吧;同样,Anne生病后早已有了厌世的想法,翻看以前年轻时的照片,她感慨“人生太漫长了”,到后来把George喂下的食物吐出来,她更是表达了自己的选择,不愿放弃的一直只是George,直到George意识到,也许送她一程才是给她最大的解脱。只是面对爱与别离,更何况是生死别离的选择从来都不是容易的,哈内克的冷峻镜头就这样赤裸裸将一对年迈夫妇的最后生命抽丝剥茧地呈现在你面前,衰老和死亡是每个人都会面对的,容不得你不去思考与纠结。影片的结尾,我们重新看到美好的一幕,老头在幻象中看到恢复生机的老太太,追随着她出了家门。在这残酷一幕之后的温情幻梦里,我似乎明白了,在真正的相濡以沫之中,无论最后谁先走一步,都无愧于“爱”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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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

我本身不是喜欢花的人,相比花,我更喜欢树和草,花里面,我大概只喜欢一种——油菜花。可是来到广州后,就常常被各种不知名的花惊喜着,那么多以前未见过的花就在家门口,马路边,公园里吸引着你驻足观赏,光看还不够,还总想着搞清楚它们的名字。大概这就是花城的魅力吧,身在其中,你也渐渐就变成了爱花之人,至少无法拒绝那些花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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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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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虫子,这是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三体》第一部结尾写的一句话。生活在地球上的我们,习惯了一切以人类为中心的思考方式,却很少想过,也许在更高维度的生命面前,我们就像是虫子般的渺小存在,也许外星生命吹口气,或者指头一捻,我们就消失了,或者碎成粉末,就像我们对待地球上的虫子一般。
全世界的昆虫可能有1000万种,大概占地球所有生物物种的一半。 但目前有名有姓的昆虫种类仅100万种,也就是说还有90%的昆虫是我们不认识的。中文里头,虫字旁的字一共有468个,而城市生活中,我们叫得出名字来的虫子更是屈指可数,除了怎么也灭不完的蚊子苍蝇蟑螂,我们能遇到的虫子好像越来越少了,以至于在夏天的夜里,听到窗外的蝉鸣,都会莫名有些小小的兴奋。
虽然是女生,但好像我从小就不怎么害怕虫子。这大概得益于小时候住奶奶家四合院的经历。院子里总有各种虫子,蚂蚁,蜘蛛,蜗牛,毛毛虫,瓢虫,蚯蚓,蝴蝶,飞蛾,当然也少不了蚊子苍蝇。曾经有男生抓来青黑色花纹的毛毛虫想吓唬我,结果我完全没反应,因为我早就在奶奶家的院子里,用小竹棍拨弄过花花肥肥的毛毛虫了;看到成群结队的蚂蚁,我会给他们制造一点障碍,比如搬一小块石头放在他们行经的路线中间,看他们爬上爬下或者绕道走;每次活捉了蚊子,心里总是充满仇恨的,会变着法先虐待它一会,比如把翅膀先撕下来,然后把脚撕下来,最后把吸血的那根针也揪下来,心里想着,看你还怎么咬人。或者直接把蚊子举到台灯下,凑近灯泡,看它的身体慢慢开始冒烟。现在想来,当时的我还真是残忍,不过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撕蚊子翅膀的习惯。要不就直接拍死,如果是抓到活的,就先撕翅膀,然后扔到电蚊拍上。
瓢虫是院子里的小伙伴们最喜欢的虫子之一,好像大家总在比赛谁先发现七星瓢虫,每次抓来瓢虫的第一件事就是数它背上有几个点,如果是七个,总要拿去院子里其他小伙伴那里炫耀一番,看,我这只是七星瓢虫,任凭瓢虫在两指之间挣扎着想逃,挠得手指痒痒的。蜗牛是小伙伴们喜欢的另外一种昆虫,严格来讲,蜗牛已经不算昆虫了,雨后蜗牛常常出现在后院儿的石阶上,石阶上长满青苔,通往后院的一个小山坡,山坡上住着一户神秘的人家,儿子好像有精神疾病,一家都很少出门。这个石阶和山坡就是小伙伴们探险的场所。我喜欢把蜗牛放在掌心,轮流触碰它的两只触角,看它们慢慢地缩进去又伸出来,最后整个头和尾都缩进去了,才把它们放回青苔石阶上,不过印象中那时的蜗牛都挺小的,来广州后,发现这边的蜗牛都好大个,比我的鼻子还大。小时候还在还在抽屉里养过蚕,已经记不清当时收获了多少蚕茧,也记不清最后它们有没有变成飞蛾,只记得那个小抽屉,抽屉里的小纸盒,纸盒里的桑叶和一天天长大的蚕宝宝。
《三体》第二部《黑暗森林》序章中,对褐蚁有这样一段描述:在前方的峭壁上,它遇到了一道长长的沟槽,与峭壁表面相比,沟槽的凹面粗糙一些,颜色也不同,呈灰白色,它沿着沟槽爬,粗糙的表面使攀登容易了许多。沟槽的两端都有短小的细槽。下端的细槽与主槽垂直,上端的细槽则与主槽成一个角度相交。当褐蚁重新踏上蛸壁光滑的黑色表面后,它对槽的整体形状有了一个印象:1。我特别喜欢这段描写,褐蚁通过爬来感知身下的世界,可能在人类的认知中只需要不到1s得出的结论,褐蚁却需要几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然而“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我想人要是想要感受慢生活,完全可以静下来,慢慢观察一只昆虫的一举一动,或者干脆闭上眼,只用触觉去感知周围的一切,像昆虫那样,慢慢去了解物体的轮廓和质感,感知周围的每一个细节。也许在模拟和感知微小之物的过程中,就能照见我们自己也不过是虫子一般的存在,而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渺小,才能发现生命中真正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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